
公告日期:2020-05-14
无锡双诚炭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〇年五月
目录
目录 ...... 1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股份...... 3
第一节股份发行...... 3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4
第三节股份转让...... 5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6
第一节股东...... 6
第二节股东大会...... 8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11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13
第六节股东大会表决和决议......16
第五章董事会......18
第一节董事......19
第二节董事会......21
第六章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5
第七章监事会......26
第一节监事......26
第二节监事会......27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28
第二节内部审计......29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29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30
第一节通知......30
第二节公告......31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1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31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32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34
第十二章附则......3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无锡双诚炭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系由无锡双诚炭黑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并在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无锡双诚炭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宜兴市宜兴经济开发区袁桥路 22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76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利用宜兴市良好的投资环境、政策,优化资产,培养高新技术,打造核心竞争力,不断推进技术进步、创新管理机制、优化管理体系,使企业发展呈现出资产质量优、经济效益好、发展后劲足、竞争能力强的良性发展态势,将公司发展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民族企业。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炭黑的研发制造;发电及供热;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 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十七条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股份比例和出资时间具体如 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1 杨林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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