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07
中金证 [2023]0426 号
关于江苏风和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情况报告
江苏风和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公司”或“风和医疗”)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机构”或“中金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江苏风和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对象)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辅导期内开展辅导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期内工作开展情况
2022 年 12 月 29 日,中金公司与辅导对象签署了辅导协议,
并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及双方约定开展辅导工作。
2022 年 12 月 29 日,中金公司出具《关于江苏风和医疗器
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辅导备案报告》,并向贵局报送辅导备案报告。经贵局确认,以 2022 年 12
月 30 日作为公司的辅导备案日。
自 2022 年 12 月 30 日至本报告出具日,辅导机构共开展了
一期辅导工作。中金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出具并向贵局报送
了《关于江苏风和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和辅导对象诚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辅导协议,未发生任何一方违约的情况,辅导协议履行情况正常,辅导对象高度重视辅导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辅导工作进展正常。
截至目前,辅导计划汇总的辅导目标已实现,辅导工作已基本完成。
二、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内部控制制度问题及规范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相对健全的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但仍存在优化和提升空间。中金公司和发行人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已对公司的内控制度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充分、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协助公司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督促公司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持续优化内控水平。
(二)发展规划及募集资金投向问题及规范情况
为明确发展目标及规划,确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金公司协同公司经过多次专项讨论,结合主营业务和发展规划,最终确定了符合现有业务基础的切实可行的募集资金投向,并对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和经济效益等进行了详细论证。
三、辅导工作效果
(一)辅导机构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
辅导期间内,辅导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按照已制定的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对公司进行了相关辅导。结合辅导对象的实际情况,辅导小组采取了现场尽职调查、辅导培训、中介机构协调会等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并会同辅导对象聘请的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对辅导对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和实际控制人进行了集中学习辅导,对辅导对象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清查并提出相应整改建议。辅导工作提高了辅导对象规范运行的意识,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辅导期内计划执行情况良好。
辅导期内,中金公司和辅导对象均严格遵守了辅导协议,履行辅导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履行情况良好。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按照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开展辅导工作,辅导对象对辅导计划的实施给与了积极配合,各项辅导工作按照辅导计划有序进行,达到了较好的辅导效果。
(二)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会计基础工作、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一是公司治理结构方面:辅导对象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规则及制度赋予的职权独立规范运作、履行各自的权利并承担相关义务。公司的管理层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行使职权。
二是会计基础工作方面:辅导对象设置了专门会计机构、配备专业的会计人员、制定了各项会计制度。辅导对象的会计师就其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是内部控制制度方面:为保证日常业务有序进行和持续发展,结合行业特性、自身特点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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