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13
证券代码:871518 证券简称:惠利普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广东惠利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营业用资产用于抵押、质押、保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资产抵押概述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营业用资产存在以下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
制情况:
项目 余额(元)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18,062,743.64 保证金额
固定资产 13,419,862.87 抵押贷款
无形资产 12,256,653.53 抵押贷款
合计 43,739,260.04
备注:上述资产抵押系以前年度延续的资产抵押,已经会议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重新审议系因对应的融资事宜发生变化,故予以重新确认。
具体说明如下:
1、货币资金 18,062,743.64 元,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银行承兑合作协议》(编号:551XY202304930701),公司将等额的货币资金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公司供应商货款;
2、固定资产 13,419,862.87 元受限是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抵押。
公司以广东惠利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惠利普电机有限公司厂房和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物。已分别向农行中山火炬开发区支行 3 年期借款 2,900 万元、交通银行中山分行短期借款 1,200 万。
3、无形资产 12,256,653.53 元受限是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抵押。
公告编号:2025-013
公司以广东惠利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惠利普电机有限公司厂房和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物。已分别向农行中山火炬开发区支行 3 年期借款 2,900 万元、交通银行中山分行短期借款 1,200 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资产用于抵押、保证的情况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抵押的必要性
公司以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为抵押系为公司快速向银行贷款,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和开拓公司业务的需要,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资产受限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资产
受限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不涉及关
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惠利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广东惠利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惠利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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