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26
公告编号:2024-029
证券代码:871519 证券简称:精益达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芜湖精益达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促进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求,公司拟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自贸试验区芜湖片支行申请额度不超过 1,800 万元(大写:壹仟捌佰万元整)的贷款额度。
公司控股股东李扬及其妻子王孜(董事)、股东翟超先生及其妻子岳婷女士、股东南京竹之叶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前述授信额度协议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授权翟超先生代表本公司签订相关的合同及相关手续,具体内容按最终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李扬先生、翟超先生、王孜女士、李有璋先生均需回避本次表决。
非关联董事不足 3 名,该议案直接提交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4-029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南京竹之叶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花山路 8 号 1 幢
注册资本:320 万元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多媒体技术开发;软件开发等
实际控制人:李扬
关联关系:南京竹之叶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李扬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嵩山路仁恒 G53 号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扬,直接持有公司 15,283,287 股股份,通过
竹之叶间接持有公司 89,7340 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16,180,627 股股份,占公 司
总股份的 46.839%。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自然人
姓名:王孜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嵩山路仁恒 G53 号
关联关系:王孜女士系李扬先生配偶、公司董事。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 自然人
姓名:翟超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福园 19 号
关联关系:翟超先生系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持有公司股票 366.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11%。
公告编号:2024-029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 自然人
姓名:岳婷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福园 19 号
关联关系:岳婷女士系翟超先生配偶。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担保,关联方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且公司未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该交易的定价依据为遵循市场公允定价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自贸试验区芜湖片支行申请额度不超过 1,800 万元(大写:壹仟捌佰万元整)的贷款额度。公司控股股东李扬及其妻子王孜(董事)、股东翟超先生及其妻子岳婷女士、股东南京竹之叶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前述授信额度协议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时授权翟超先生代表本公司签订相关的合同及相关手续,具体内容按最终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偶发性关联交易为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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