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6-30
证券代码:871520 证券简称:四川飞亚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四川飞亚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2017年6月9日
2、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6月30日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刘建华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 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65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1、议案内容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凝聚力,建立股东与经营管理层及公司全员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各方利益一致,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为持久的回报,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飞亚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拟设定公司第一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上披露的《四川飞亚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17-00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457,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非关联股东
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非
关联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刘建华,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人、托管人签订﹤资产管理合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由公司代四川飞亚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与管理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资产管理合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60,457,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刘建华,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事宜,以及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转让、继承等事宜,并确定、调整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2)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做出决定;(3)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4)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实施年度内,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新发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相应调整;(5)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方、托管人的变更做出决定;(6)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60,457,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
占本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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