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6-09
证券代码:871520 证券简称:四川飞亚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四川飞亚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2017年6月2日
2、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6月9日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会会议的监事人数共3人,实际出席本次监
事会会议的监事(包括委托出席的监事人数)共3人,缺席本次监事
会决议的监事共0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7年公司财务预算报告》;
1、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1、议案内容:为保障公司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
1、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凝聚力,建立股东与经营管理层及公司全员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各方利益一致,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为持久的回报,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飞亚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拟设定公司第一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上披露的《四川飞亚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17-003)。
2、表决结果:
同意票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所有监事均为关联监事,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所有监事回避表决后,无法形成有效监事会审议决议,因此应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对四川飞亚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经由全体监事充分的讨论与分析,监事会就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编制《四川飞亚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合法、有效。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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