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6-21
公告编号:2017-006
证券代码:871520 证券简称:四川飞亚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四川飞亚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修订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四川飞亚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6月9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四川飞亚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7-004)(以下简称“《股票发行方案》”)。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公司对《股票发行方案》中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具体修订内容
(一)修订“二、发行计划”之“2、发行对象”之“(2)、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部分:
修订前:
“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均已享有优先认购权。”
修订后:
“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均已享有优先认购权。其中,原股东迈科投资对本次股票发行中的10,727,712股有优先认购权,针对其中4,000,000股股份行使优先认购权;原股东刘建华对本次股票发行中的838,548股股份享有优先认购权,针对其可享有优先认购权的全部股份行使优先认购权;原股东罗兴志对本次股票发行中的433,740股股份享有优先认购权,针对其中400,000股股份行使优先认购权。原股东迈科投资、罗兴志均已对其放弃行使的优先认购权相应股份出具《承诺函》,声明其自愿对未认购部分股票放弃行使优先认购,且其放弃的决定是无条件的和不可撤销的。”
公告编号:2017-006
二、其他说明
修订后的《四川飞亚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稿)》已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四川飞亚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四川飞亚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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