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18
公告编号:2020-011
证券代码:871520 证券简称:四川飞亚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四川飞亚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无法按期披露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如是,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已出具审计报告:□是 √否
(二) 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会计师进场较晚
公司原计划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首次预约披露日期)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并与
会计师事务所协商 2020 年 2 月进场审计。
受延迟复工、交通管制、居民出行限制等疫情管控措施影响,公司实际于 2020 年 3
月中旬起方逐步复工,在此之前无法接待会计师事务所的现场审计工作;同时公司和主要子公司属于制造业,并分别位于不同地区,审计基础工作量大且耗时长,受疫情管控措施影响,跨地区流动受限,影响会计师事务所现场审计工作的开展;另外,考虑到以前年度回函周期较长,此次受疫情影响,公司相关客户及供应商延迟复工,导致回函不足,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上述原因导致公司年报审计进度明显滞后,审计机构已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涉及的收入、成本、往来款项等科目对财务报
表影响重大,导致审计机构无法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出具审
计报告,故公司无法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编制并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公告编号:2020-011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2020 年 5 月 28 日
(五) 应对措施
公司董事会已召集相关部门下发了编制定期报告的任务和要求;信息披露人员已汇总收集了编制定期报告所需要的部分基础文件资料或数据,并据此已收集的信息资料编制了定期报告中部分非财务信息;公司财务部门已完成 2019 年财务报表编制并向审计机构提供;目前审计机构已完成了现场审计工作,进入出具报告阶段,预计于 2020 年5 月 26 日出具审计报告。
公司原预计披露日期为 2020 年 5 月 18 日,因审计报告延期出具,为保证信息披露
的真实、准确、完整,2019 年年报披露日期相应顺延,预计披露日期为 2020 年 5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将积极推进年报编制和披露相关工作,在审计报告出具后加快年报编制和审核进度,确保年报在规定的延期期间内顺利披露。
二、 风险提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以及全国股转公司《关于做好挂牌公司等 2019 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因自身或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披露 2019 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延期披露,但原则上不晚于 6 月 30 日。若公司不能按照上述要求在规定的延期期间内披露 2019 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暂停转让甚至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罗威 联系电话:0825-7979797
公告编号:2020-011
四川飞亚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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