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2
证券代码:871521 证券简称:小白兔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小白兔口腔医疗科技集团股份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 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的议案》并生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小白兔口腔医疗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小白兔口腔医疗科技集团股份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小白兔口腔医疗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总裁负责制。总裁对董事会负责;副总裁、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裁工作。
第三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裁一名。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
本公司董事会决议。
公司根据需要设置副总裁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副总裁、财务总监
和董事会秘书的职权范围由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确定。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 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
能力;
(三)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本公司相关行业的
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四) 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 有较强的使命感及责任感,同时具备较强的执行力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六) 财务总监作为高级管理人员,除符合前款(一)~(五)规定外,还应当具备
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第五条 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或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被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
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辞职的具体程序、办法由总裁与
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
第十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董事会聘任制。
公司总裁及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总裁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聘任或解聘,由总裁提出,董事会决定。
第三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
第十一条 总裁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研发管理等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向董事会提交上一年的年度经营报告,在每
个年度终止前三个月内,最晚在年度终止一个月前向董事会提交次年的年度业务计划;
(五)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七)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除董事会秘书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八)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其他人员;
(九) 决定除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公司员工的薪酬、福利、奖惩政策及方案;
(十) 审议公司在 1 年内单笔或对同一事项累计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
费用,不包括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或交易标的(如股权)50 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事项;
(十一) 审议交易产生的利润为 50 万元人民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