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9
证券代码:871522 证券简称:中国中金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中国中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国资发改革[2019]111 号)文件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中国中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中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坚持和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 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维护股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非上市公众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
简称《治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国家经济贸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由中国工艺美术(集团)公 易委员会批准,由中国工艺美术(集团)公司、中工美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有色 司(现中国工艺美术集团有限公司,系中国金属研究总院、株洲市斯特实业有限责任公 工艺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工美进司、余姚市余姚镇工业总公司、宁波中工美 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和昆明飞越铜业有限公 (现更名为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市司作为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以发起方式设 斯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余姚市余姚镇工业立;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 总公司、宁波中工美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和
得营业执照。 昆明飞越铜业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认购全部
股份,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国家工商行政管
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无 第三条 公司中文简称:中国中金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南四环西路 188 号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吉
1 区 15 号楼 祥里 103 号中国工艺大厦 4 层 405、406 号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依
法在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法人
营业执照。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第八条 公司依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
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 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全部资产
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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