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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3-09 17:37:03 股吧网页版
中维高新:开源证券关于辽宁中维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3-09


开源证券

关于辽宁中维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开源证券作为辽宁中维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辽宁中维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维高新”或“公司”)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签订的《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关于持续督导费用之相关约定,截至目前,中维高新已累计三年未按协议约定向开源证券支付持续督导费用。鉴于中维高新存在前述长期欠付持续督导费用
的情形,开源证券已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6 日、2021 年 2 月 1 日及 2021 年 3 月
5 日就上述事项向中维高新发出第一次和第二次、第三次催告函。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出台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以下简称“《指
南》”)相关规定,若中维高新在首次书面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按照《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足额支付持续督导费用,则在满足《指引》所规定的其他要件的情况下,开源证券有权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同时,在主办券商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中维高新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启动终止其股票挂牌程序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积极与中维高新展开沟通,并根据《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作出风险提示。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中维高新存在被开源证券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可能被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启动终止其股票挂牌程序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催收函及送达凭证

开源证券
2021 年 3 月 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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