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23
公告编号:2020-048
证券代码: 871524 证券简称: 海南东源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海南东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非标准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公司的委托,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0]006301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退市公司及两网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规定,董事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段落的内容
海南东源物流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海南东源物流
公司负债大于资产,净资产为-448,228.89 元,货币资金余额 15,486.06 元,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1,247,303.13 元、1,883,912.95 元和 667,494.08 元,并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之(二)所述的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海南东源物流公司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本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
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主要原因是
1、2019 年度公司经营出现较大亏损,较上年度有所下降,在报告期内,
营业收入 53,044,005.77 元,净资产-448,228.89 元,连续四个会计年度的净利
润分别为 2016 年 106.68 万元、2017 年 134.83 万元、2018 年-142.81 万元、2019
公告编号:2020-048
年-1051.40 元。主要原因为是 2019 年度经济大环境影响及公司调整战略发展方向所致。
2、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海南东源物流公司的信用借款中 247,303.13
元未履行借款合同的相关约定(未按时还款);子公司海口东源物流有限公司未履行融资租赁协议(未按时还款)。上述事项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不确定。
三、针对审计报告中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问题,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应当合理控制成本及费用支出;
(2)提高企业员工团队凝聚力,激发员工工作积开发新业务;
(3)鉴于上述情况,本公司董事已审慎考虑公司日后的可用的融资来源,以评估本公司是否拥有足够的营运资金以确保本公司于2019年 12月31 日后12 个月内能够清偿到期债务并持续运营。因本公司股东卢尊显、郭玉婵在 2020 年 4 月20 日出具声明,同意在就本公司在可预见将来所欠的款项到期偿还时,以及生产经营陷入困境时无条件的提供一切必须之财务支援,以使本公司在财务报表报出日十二个月内能够持续经营。
公司董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客观、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末的财务状况和 2019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所强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海南东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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