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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7-24 17:19:10 股吧网页版
伟的新材: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7-24


公告编号:2019-017

证券代码:871525 证券简称:伟的新材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广东伟的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8 月 8 日 9:00。

预计会期 0.5 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8 月 6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告编号:2019-017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协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拟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安信证券在担任公司主办券商期间,勤勉尽职,积极履行持续督导责任,秉承专业服务精神为公司业务发展、规范治理和信息披露做了大量工作。公司对安信证券的勤勉尽责、辛苦付出表示衷心感谢!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管理细则(试行)》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调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操作指南》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关于广东伟的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约定协议生效日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由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更换相关事宜的议案》

因公司本次拟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需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核批准,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更换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就本次更换主办券商事项准备相关材料,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递交;(2)本次更换主办券商需

公告编号:2019-017

要办理的其他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项授权的决议之日起至更换主办券商相关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书、股东账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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