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2
公告编号:2019-011
证券代码:871525 证券简称:伟的新材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广东伟的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长龙志雄。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3日上午。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告编号:2019-011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卢邦协律师。
(七)会议地点
广东伟的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2018年度公司经营情况、2018年董事会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重点等
(二)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监事会关于2018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2018年度监事会关于公司治理的意见。
(三)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2018年度财务经审计,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各项数据准确,勾稽关系正确,反映了2018年度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现形成决算报告。
(四)审议《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行业市场状况,制定2019年经营目标,并按经营目标进行分解,制定了包括收入、利润、现金流等各项经营、财务预算。
(五)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详情参见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7)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8)。
(六)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9-011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有限合伙)为2019年度审计机构。
(七)审议《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情参见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09)。
(八)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需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九)审议《关于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19]004171号大华审字[2019]004171号《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197,093.43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972,875.16元,资本公积为14,647,260.39元。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拟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十)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情参见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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