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7-29
东莞证券
关于浙江创盈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莞证券作为浙江创盈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督导和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根据《浙江创盈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浙江创盈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ST 创盈”)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净利润为 822,500.31 元,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14,285,938.15 元,公司
实收股本为 7,430,000.00 元,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2021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股本总
额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对外披露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股本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连续亏损,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021 年 1-6 月,公司已陆续采取旨在提高盈利能力的各项措施,开展毛利率较高的砂石业务并实现净利润 822,500.31 元,经营情况开始好转,但目前仍未能弥补以前年度累计亏损,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 ST 创盈的持续督导义务,并将持续关注 ST 创盈的经营
情况,督促 ST 创盈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 ST 创盈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主办券商敬请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上述事项,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创盈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东莞证券
2021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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