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5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创盈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莞证券作为浙江创盈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2 其他 挂牌公司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3 其他 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风险警示 是
4 其他 关联方资金占用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浙江创盈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ST 创盈”)经审计的实收股本总额为 7,430,000.00 元,累计未弥补亏 损为-15,982,713.27 元,净资产为-1,334,792.86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 股本总额且净资产为负。
2、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 2021 年财务
报表,出具了“亚会审字(2022)第 01110093 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落的具体内容为:“创盈光电公司最近年度出现连
续亏损,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弥补亏损为-15,982,713.27 元,净资
产-1,334,792.86 元。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拟采取的改善措 施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三、(二) 作出披露。但我们对该等改善措施是否能得以有 效实施并能取得预期结果的可行性未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3、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4.2.8 之规定:挂
牌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股票转让实行风险警 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加注标识并公告:(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 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 2021 年末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持续为负,公司股票交易将继续被实施风险 警示。
4、经主办券商定期报告事前审查发现,公司于 2021 年度通过预付供应商
货款等形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姐姐、父亲分别拆出资金 1,831,000.00 元、290,995.20 元,构成资金占用违规情形。公司未能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且未及时告知主办券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拆出资金
尚未归还。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上述事项表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公司后续经营状 况不能好转,出现持续亏损,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发生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关联交易未能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存在被监管机构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处罚的 风险。同时,如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并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将给公司规 范经营和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积极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提示公司注意经营风险并敦 促公司立即核查并整改资金占用的违规行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内 部控制、规范公司治理。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资金占用整改情况,并将按照《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要求对公司进行现场
核查,督促公司规范公司治理、合法合规经营。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基于上述情况,主办券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创盈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
《关于浙江创盈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 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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