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5
公告编号:2022-013
证券代码:871527 证券简称:创盈光电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浙江创盈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浙江创盈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2022 年 4 月 25 日,亚太(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注册会计师对创盈光电出具了带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2)第 01110093 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监事会对上述审计报告出具的非标意见做出如下说明:
一、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
《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2)第 01110093 号)中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
创盈光电公司最近年度出现连续亏损,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弥
补亏损为-15,982,713.27 元,净资产-1,334,792.86 元。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拟采取的改善措施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三、(二) 作出披露。但我们对该等改善措施是否能得以有效实施并能取得预期结果的可行性未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注册会计师对该事项的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事项出具的审计意见如下:
公告编号:2022-013
“我们审计了浙江创盈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盈光电公司”)财
务报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的合并及
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创盈光电公
司 2021 年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创盈光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具体详见《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1、《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公告》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此无异议。
2、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监事会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无异议。
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浙江创盈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 4 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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