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30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创盈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莞证券作为浙江创盈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督导及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2 其他 关联方资金占用 是
3 其他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被纳入执行人及 是
被限制高消费
4 其他 监事会主席被纳入执行人及被限制高消 是
费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浙江创盈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ST 创盈”)未经审计的实收股本总额为 7,430,000.00 元,累计未弥补亏损为-14,540,884.11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2、经主办券商定期报告事前审查发现,公司于 2021 年度通过预付供应商货款等形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姐姐、父亲分别拆出资金 1,831,000.00元、290,995.20 元,构成资金占用违规情形。公司已补充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
露义务,并经主办券商现场检查时督促,公司承诺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追回
上述被占用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拆出资金尚未归还。
3、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知,2021 年 11 月 9 日,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钟贤被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纳入被执行人以及被限制高消费,案号为(2021)豫 1702 执 6112 号,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
院尚未解除对钟贤的执行以及限制消费令。2022 年 7 月 11 日,钟贤被长沙市岳
麓区人民法院纳入被执行人,案号为(2022)湘 0104 执 8714 号,执行标的为8,092,800.00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尚未解除对钟贤的执行。
4、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知,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监事会主席
朱杰被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纳入被执行人以及被限制高消费,案号为(2022)鄂 0103 执 691 号,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尚未解除对朱杰的执行以及限制消费令。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上述事项表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公司后续经营状况不能好转,出现持续亏损,将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发生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存在被监管机构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处罚的风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纳入执行人,若不能尽快妥善解决,将会对公司声誉、控制权稳定和持续发展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积极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提示公司注意经营风险,敦促公司尽快整改资金占用的违规行为,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纳入执行人的最新进展。
主办券商将持续督促公司规范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合法合规经营。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基于上述情况,主办券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创盈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被执行人的查询记录
东莞证券
2022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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