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23
公告编号:2021-022
证券代码:871528 证券简称:广山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未分配利润为 11,967,143.16 元,资本
公积为631,312.02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0元, 其他资本公积为 631,312.02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送红股 6, 000,00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0,000.00 元。
一、 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红股 2.000000 股 ,每 10 股派人民币现金 1.000000 元。分红前本公
司总股本为 30,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36,000,000 股。
2、扣税说明
公告编号:2021-022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 个人股东、投资
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0.700000元。
(3)对于 QFII 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 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30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7 月 1 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 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1 年 7 月 1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1年 7 月 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
公告编号:2021-022
金账户。
五、 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转让日为 2021 年 7
月 1 日。
六、 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动
股份性质
送股(或转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增)
限售流通股 20,008,334 66.69% 4,001,667 24,010,001 66.69%
无限售流通股 9,991,666 33.31% 1,998,333 11,989,999 33.31%
总股本 30,000,000 100.00% 6,000,000 36,000,000 100.00%
七、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36,000,000 股摊薄计算,2020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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