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2-05
公告编号:2019-018
证券代码:871528 证券简称:广山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盘活公司存量知识产权,公司拟将两项发明专利《含双酚 F 基磷氮化合物的固化剂及环氧组合物》(专利号:201510240397.6,转让价格为 35400 元)和《含单芳环酚基磷氮化合物的固化剂及环氧组合物》(专利号:201510239847.X,转让价格为 36500 元)转让给南雄长祺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交易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71900 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南雄长祺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转让发明专利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潘庆崇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
公告编号:2019-018
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南雄长祺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住所:南雄市珠玑工业园
注册地址:南雄市珠玑工业园平安大道西 8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庆崇
实际控制人:潘庆崇
注册资本:13,000,000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涂料及相关树脂
(二) 关联关系
东莞广山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山实业”)不仅持有南雄长祺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雄长祺”)60%股权,同时还持有广东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山新材”)91.67%股权,广山新材持有南雄长祺 40%股权,因而南雄长祺为广山新材关联方。
公告编号:2019-018
三、 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价格合计为 71900 元,此交易价格以法定评估报告为依据决定。(中都国脉(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编号:中都评报字【2019】478 号和中都评报字【2019】477 号)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两项发明专利《含双酚 F 基磷氮化合物的固化剂及环氧组合物》(专利号:201510240397.6)和《含单芳环酚基磷氮化合物的固化剂及环氧组合物》(专利号:201510239847.X)转让给南雄长祺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交易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71900 元。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偶发性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盘活存量知识产权,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
2、上述偶发性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3、上述偶发性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主要业务将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告编号:2019-018
六、 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