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20
证券代码:871528 证券简称:广山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庆崇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 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 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四) 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南雄长祺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雄长祺”)于2018年12月20日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雄支行申请200万贷款,广东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此笔贷款提供无偿担保。南雄长祺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潘庆崇,南雄长祺是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东莞广山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代表潘庆崇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凌、张丽丽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及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二)《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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