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10
公告编号:2019-016
证券代码:871532 证券简称:能之光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配合公司业务发展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决策效率,经慎重考虑,终止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分别于2019年6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9年6月21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和《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出席和授权出席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51,136,3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同意股数为51,136,3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会议以出席和授权出席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同意的结果审议通过上述股票终止挂牌的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反对和弃权的情形。因此,本次终止挂牌事项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告编号:2019-016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送了终止挂牌的申请材料,并于当日收到编号为ZZGP2019070007的《受理通知书》。公司于2019年7月9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9】2887号),公司股票自2019年7月11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为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退出登记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终止挂牌后,公司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陈雁
联系电话:0574-26891858
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春晓街道听海路669号
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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