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22
公告编号:2019-018
证券代码:871534 证券简称:新柏石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上海新柏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
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新柏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求和长期规划发展的需要,同时为更好地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管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经慎重考虑,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未对终止挂牌相关的议案投同意票,且在回购有效期限内提交书面回购申请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磊先生于2019年5月22日签署了《承诺函》,作出承诺如下:
“本人,姚磊,系上海新柏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现自愿承诺于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之日起1个月内,对回购相对人提出的回购请求,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回购相对人: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未对终止挂牌相关的议案投同意票,
公告编号:2019-018
且在回购有效期限内提交书面回购申请的股东。
2、回购请求方式:回购相对人需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回购申请,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回购相对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身份证复印件加本人签字)、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意向书、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相关证明印章)、股份数量、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书面回购申请需邮寄至公司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西路600弄5号801室,联系人:唐杰,联系电话:021-32582268。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回购相对人,则视为该回购相对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本人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3、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本人以回购相对人取得公司股票时的成本价格对回购相对人所持股票实施回购;回购数量以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回购相对人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4、如回购相对人与本人之间就承诺事项的履行存在争议的,可以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承诺函内容自本人签署且公司发布公告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新柏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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