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871536 证券简称:江苏泰尔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泰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泰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江苏泰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决策的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确保经理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江苏泰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设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职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四条 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高级管理人员团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 具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
第六条董事可以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第七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总经理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的,董事会应当尽快召开董事会会议,批准并聘用新的人员,以填补因辞职而产生的缺额。
第二章 总经理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及分工
第八条公司对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公司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组织实施公司的经营方针,协助总经理完成公司的日常生产管理工作。
总经理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将具体工作划分为不同的管理范围,授权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分管范围内尽职履行,向总经理汇报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可根据总经理的委托行使总经理的部分职权。
第九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十)根据董事会确定的公司投资方案,实施董事会授权额度内的投资项目;
(十一)根据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生产计划、投资计划和财务预决算方案,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决定公司贷款事项;
(十二)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决定公司固定资产购置事项;
(十三)《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公司购买或出
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等交易(除提供担保外)同时满足下列标准的事项: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下;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下,且低于 500 万;
(三)交易标的涉及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绝对值的 10%以下,且低于 500 万元;
(四)交易标的涉及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 10%以下,且低于 1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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