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1-18
关于江西怡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三期)
江西怡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杉环保”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江西怡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书》(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及变动情况
2021年10月14日报送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时,怡衫环保原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程荣峰、熊又龙、仝金栓、林天晨和郝喷泉,其中程荣峰担任小组组长,负责对怡衫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开展辅导工作。
本次辅导期间,因工作安排调整原因,郝喷泉不再担任辅导小组工作人员。上述人员调整后,怡衫环保的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变更为程荣峰、熊又龙、仝金栓和林天晨。上述人员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次辅导期间为2021年第四季度。辅导方式为专题讨论、中介协调会等形式。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阶段辅导期内,长江保荐辅导工作小组按照已制定的辅导机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如下工作:落实前期辅导工作确定的重点工作事项,通过召开中介协调会等方式开展辅导工作;推进前期确定的公司须改进事项的改进进展;帮助辅导对象及时了解证券监管部门有关政策动向。
1、在辅导过程中,中介机构与公司不定期召开中介协调会,讨论解决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项目工作计划不断进行调整和跟进。中介机构协商讨论的内容以公司业务及财务问题为主,并提示公司应予关注的事项,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督促公司落实。
2、长江保荐与接受辅导人员随时保持沟通。对辅导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以及接受辅导人员对相关问题的咨询,长江保荐协调各中介机构,采取个别答疑的形式及时协助解决。
3、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根据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梳理了公司各项业务的主要流程,理清主要控制点,为企业规范内部控制提出合理建议。根据公司目前现有的业务完成了流程规范和梳理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内部控制的规范工作。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担任本期辅导工作的中介机构还包括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辅导工作小组根据辅导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会同企业与各证券服务机构通过召开中介协调会专题讨论形式开展本期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公司治理的规范性问题
现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进一步加强管理层规范运作意识,切实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保障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效运行。
长江保荐辅导工作小组与其他中介机构通过召开中介协调会和现场讲解的方式,与公司管理人员就辅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项讨论,进一步强化了公司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
2、不动产权的办理
公司目前尚未办理完毕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不动产权证相关手续。辅导小组督促公司落实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公司主要经营场所一号楼及二号楼已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不动产权证的办理
公司目前尚未办理完毕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不动产权证相关手续。公司目前正在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尽快完成不动产证的办理,辅导工作小组也将持续跟进公司不动产权证办理进度。
2、专利评估事项推进
目前评估机构已完成子公司股东出资专利的初步评估,并出具了初步评估报告,后续辅导工作小组将会同律师对评估报告及评估方法进行进一步复核,取得盖章版评估报告后完成相应手续。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辅导人员安排
根据长江保荐与怡衫环保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长江保荐将继续派出程荣峰、熊又龙、仝金栓和林天晨 4 名辅导人员对怡衫环保进行辅导。
(二)主要辅导内容
1、在前期对业务流程初步规范的基础上,结合业务流程后续的运行情况,会同其他中介机构,通过专题讨论、现场尽调等多种方式,对企业重点的销售与采购流程进行深入了解,对后续发现的问题进行诊断、分析和整改,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