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14
证券代码:871543 证券简称:革新百集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革新百集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1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苏州革新百集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苏州革新百集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 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苏州革新百集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所界定的关联方。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不得通过资金占用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和其他支出,预付投资款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六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
(一) 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地从公司拆借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三)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 公司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七)公司在没有商品或者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资金;
(八) 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情形。
第七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和实施。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资金审批和支付流程必须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协议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形成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八条 公司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议案时,该股东、及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第三章 责任和措施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管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