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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1 15:33:17 股吧网页版
佰裕科技:股东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1


证券代码:871548 证券简称:佰裕科技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湖南佰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
(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会依法独 立、规范地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佰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公司是指湖南佰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称股
东会,是指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的湖南佰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会。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类别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第五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依法请求召开、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者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符合规定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七)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
司收购其股份;
(八)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款;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五)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六)对关联方或者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七)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第八条 公司下列关联交易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除提供担保外)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 5%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交易;
(二)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第九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章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第十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地点为:公司办公室。
第十一条 公司应设置专门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股东会。第三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九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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