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耀胜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恒泰长财证券作为北京耀胜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审核 2024 年年度报告,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 是
三分之一
2 其他 审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 是
3 其他 公司董事刘洋对2024年年度报告内容存 是
在异议,无法保证年度报告的真实、准
确、完整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1,775,999.53 元。公司
实收股本总额为 42,000,000.00 元。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2、审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为:
(1)耀胜体育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收款的列示金额为
3,586,881.60 元,其中账面余额 4,789,762.38 元,账面价值 3,586,881.60 元,
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83.48%。其构成如下:
1)2024 年度耀胜体育单位往来款账面价值 2,885,768.28 元。该类往来款
长期挂账,为支付给非关联方款项。经查验相关合同,款项分别用于体育赛事策划、运动场智慧化建设、智慧体育公共平台建设等,但未见到合同相关体育赛事活动举办、亦未见到智慧化建设平台成果。
2)另外 1,902,914.10 元为员工及其他个人借款。该类借款金额较大,其中
单户金额超过 15 万以上的为 4 人,挂账时间均超过 3 年。
上述款项长期未结转也未收回,我们未能对资金流出的实质进行核实。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实上述交易的真实性、合理性,亦无法判断上述资金的可回收性。
(2)耀胜体育 2024 年度营业成本的金额为 858,525.14 元,其中 183,162.00
元营业成本无发票和成本明细附件。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明营业成本的发生、归集是否正确,也无法证实上述交易的真实性、合理性。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内容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耀胜体育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6,161.61 元,自 2019 年起连续六年亏损,耀胜体育 2024 年度净利润-2,006,580.65 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1,775,999.53 元,并出现欠薪情况。上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3、公司董事刘洋对 2024 年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无法保证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根据耀胜体育提交的《董事对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书面确认意见》显示,公司董事刘洋不能确认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中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能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不能确认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违规关联交易、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等情况,同时,公司董事刘洋确认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资金占用等情况。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1、2024 年末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如公司后续持续亏损,可能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针对公司 2024 年审计报告中的保留意见,公司董事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均就公司 2024 年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同时公司监事会就董事会所出具的说明发表了意见。公司董事会就导致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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