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7
证券代码:871553 证券简称:凯腾精工 公告编号:2025-020
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
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中兴华”)。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
席合伙人李尊农。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8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968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89 人。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85,828.77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40,091.3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2,039.59 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24 家。其中前五大主要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以及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023 年审计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8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
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事前审查,一致认为中兴华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担任公司 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基本情况、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收费 50 万元,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收费 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 25 万元。审计费用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聘请条款及支付的审计费用符合市场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2024 年 3 月 1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中兴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的
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就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充分沟通,监督、评估其工作。
(四)2024 年 11 月 1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审的会计师事务
所项目负责人就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总体计划,包括审计人员配置、审计程序执行、关键审计事项以及审计时间进展安排等内容、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讨论和沟通,明确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以确保审计工作有序推进。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影响其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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