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1-13
国融证券
关于广东鼎义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融证券作为广东鼎义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风险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16 年 3 月,广东鼎义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义互联”或
“公司”)与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或“主办券商”)签署《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鼎义互联已累计两年未按协议约定向主办券商缴纳持续督导费用。国融证券已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的相关规定对鼎义互联进行书面催
告,每次催告期不少于十天。国融证券已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第一次向鼎义互联
送达《催告函》;国融证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第二次向鼎义互联发送《催告函》,
鼎义互联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确认签收《催告函》书面文件;若鼎义互联经国融
证券书面催告三次后仍未足额支付持续督导费用,国融证券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根据《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若鼎义互联在主办券商书面催告三次且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后仍未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存在被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风险;若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鼎义互联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启动终止其股票挂牌程序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向鼎义互联发起书面催告,仍将积极与鼎义互联沟通,并根据《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作出风险提示。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关注上述事项并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四、 备查文件目录
《催告函》及送达确认沟通截图
国融证券
2022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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