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7
公告编号:2021-012
证券代码:871560 证券简称:华谌科技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浙江华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0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发布了财
会【2017】22 号文,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
准则”)进行了修订。要求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
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
2020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
调整。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
本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依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政策、通知,相应执行新的会计准则和修订财务报表格式。
公告编号:2021-012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1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国家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国家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1-012
浙江华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华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华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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