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09
公告编号:2023-049
证券代码:871561 证券简称:嘉德瑞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深圳嘉德瑞碳资产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深圳嘉德瑞碳资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钟贤臣共同出资设立内蒙古嘉德瑞碳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 万元,其中深圳嘉德瑞碳资产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99.99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9.99%,钟贤臣出资人民币 0.01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0.01%,该主体设立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11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
公告编号:2023-049
票,弃权0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钟贤臣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古炮台路 15 号
关联关系:该自然人为公司员工,并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内蒙古嘉德瑞碳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西河乡西河村民委员会1 号
主营业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森林固碳服务;森林经营和管护;林业产品销售;生态资源监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或投资 出资比例或持股 实缴金额
公告编号:2023-049
金额 比例
深圳嘉德瑞碳
资产股份有限 货币 99.99 万 99.99% 0
公司
钟贤臣 货币 0.01 万 0.01% 0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深圳嘉德瑞碳资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钟贤臣共同出资设立内蒙古嘉德瑞碳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 万元,其中深圳嘉德瑞碳资产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99.99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9.99%,钟贤臣出资人民币 0.01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0.01%,该主体设立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用于开发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林、草碳汇项目。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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