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1-2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森宇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一期)
上海森宇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森宇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A 股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间内,中信证券的辅导人员未发生变更,为胡征源、裘佳杰、寇宛秋、康恒溢、王帅雍、周恒宇、李剑,其中胡征源为组长。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2021 年 9 月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期间。
2、辅导方式
本辅导期间的辅导方式主要包括组织自学、集中授课、个别答疑、对口衔接、中介机构协调会、问题诊断与整改等。
(1)组织自学
为使辅导工作能够与接受辅导人员的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同时又不影响其正常工作,中信证券编制了相应的辅导教程,最大程度地组织接受辅导人员利用空闲时间进行自学。
(2)集中授课
中信证券制定集中授课计划,组织接受辅导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并就有关重点、难点问题以及接受辅导人员在自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题研讨。
(3)个别答疑
中信证券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与辅导对象的工作人员不断进行沟通,针对不同接受辅导人员发现或遇到的具体问题采取个别答疑的形式及时协助解决。
(4)对口衔接
为确保顺利完成本次辅导,辅导对象成立了辅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财务组和法律组。为切实做好本次辅导工作,提高辅导效率,中信证券与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密切对接综合组、财务组和法律组,共同高效开展工作。
(5)中介机构协调会
辅导过程中,中信证券不定期组织相关各方召开协调会,讨论解决辅导过程中发现的各种具体问题。
(6)问题诊断与整改
中信证券及其他中介机构在辅导过程中从专业角度形成整改建议,督促辅导对象在一定时间内落实整改方案,并通过现场指导、电话等方式持续督促辅导对象的整改进程。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间的辅导主要内容如下:
1、督促接受辅导人员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或培训,确信其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督促辅导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巩固和完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基础,促进接受辅导人员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3、核查辅导对象在公司设立、改制重组、股权设置和转让、增资扩股、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核查辅导对象是否按规定妥善处置了商标、专利、土地、房屋等的法律权属问题。
5、督促辅导对象进一步规范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系。
6、督促辅导对象进一步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
7、核查辅导对象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并督促其制定可行的募股资金投向及其他投资项目的规划。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各证券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各项辅导工作。
(五)辅导期间其他事项
本辅导期内,辅导对象股东郑丽丽将其持有的 25 万股辅导对象股份转让于宁波君润恒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郑丽丽持股比例由 0.70%下降至 0.29%,宁波
君润恒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为辅导对象股东,持股比例为 0.42%。除此之外,本辅导期内,辅导对象未发生其他股权结构变更事项。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经过前期辅导,辅导对象通过与辅导机构积极沟通和探讨,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和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并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并在逐步落实。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随着辅导工作的推进,辅导对象在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均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随着尽职调查的不断深入,中信证券的辅导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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