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25
公告编号:2019-015
证券代码:871571 证券简称:吉象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宁波吉象塑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7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 年 7 月 19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洪连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拟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并由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拟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赢租赁”)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合作。经与永赢租赁协商,公司拟将持有
公告编号:2019-015
的部分设备出售给永赢租赁,永赢租赁再以融资租赁形式回租给公司使用。本次融资总金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租赁期限为 12 个月,公司实际控制人洪连伟、李宣瑾为本次交易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洪连伟、李宣瑾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江支行申请借款并由股东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江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公司股东洪连伟、李宣瑾、洪嘉晨拟与宁波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宁波银行 2019 年至 2022 年期间给公司办理的不超过人民币 926.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洪连伟、李宣瑾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融资租赁相关事宜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与永赢租赁开展融资租赁合作,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代表公司全权办理相关事项,签署与本次融资租赁相关的各项文件以及办理与本次融资租赁相关各项手续。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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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针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董事会提请于 2019 年 8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宁波吉象塑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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