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27
公告编号:2019-023
证券代码:871571 证券简称:吉象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宁波吉象塑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14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期限为自2019年2月25日至2020年2月24日,月利率为5.075%,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洪连伟、李宣瑾为上述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19年1-6月,关联方宁波新征程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累计向公司提供人民币270.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为三年,借款利率为0%。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
确认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借款并由股东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向宁波新征程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的议案》,关联董事洪连伟、李宣瑾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根据《公司章程》,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19-023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宁波新征程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光溪村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光溪村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实际控制人:洪连伟
注册资本:504 万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
2. 自然人
姓名:洪连伟
住所:浙江省象山县石浦镇渔港中路小水井弄 45-4 号
3. 自然人
姓名:李宣瑾
住所:浙江省象山县石浦镇渔港中路小水井弄 45-4 号
(二)关联关系
洪连伟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 43.09%的股份。李宣瑾为公司董事、股东,直接持有公司 10.91%的股份。洪连伟、李宣瑾系夫妻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宁波新征程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洪连伟直接持有 39.29%的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系关联方借款给公司使用或关联方为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关联方未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遵循公平、自愿原则。
公告编号:2019-023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 140.00 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
款,借款期限为自 2019 年 2 月 25 日至 2020 年 2 月 24 日,月利率为 5.075%,
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洪连伟、李宣瑾为上述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19 年 1-6 月,关联方宁波新征程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累计
向公司提供人民币 270.00 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为三年,借款利率为 0%。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关联方借款给公司使用或关联方为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目的是为了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对于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上述关联交易系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无偿支持行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六、备查文件目录
《宁波吉象塑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宁波吉象塑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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