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25
公告编号:2020-009
证券代码:871571 证券简称:吉象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宁波吉象塑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吉象塑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2020年3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 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 述议案进行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 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审议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洪连伟于2020年3月25日签署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 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承诺》,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受让异 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回购对象条件
1、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7日)登记在 册的股东;
2、未参加本次公司审议终止挂牌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未投赞成票(含弃权票、反对票)的股东(已出具无条件同意终止挂牌书面声 明的股东除外);
公告编号:2020-009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交书面回购申请,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交易、恶意拉抬股票价格的投机行为;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股东;
7、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其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四、回购价格
异议股东的股份由实际控制人及其指定的第三方以不低于该股东取得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进行回购,具体回购价格及交易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若实际控制人指定的第三方拒绝回购,将由实际控制人本人履行回购义务)。
五、回购申报有效期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10个自然日止;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异议股东需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书面申请材料包含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股份回购申请书原件、股东有效证件复印件。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六、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由于异议股东的上述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股东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相关事宜。
联系人:郁盛慧
联系电话:0574-88080005
公告编号:2020-009
电子邮箱:85640069@qq.com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四明东路107-1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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