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3-1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苏州恒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作为苏州恒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美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下简称《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恒美股份 2020 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本次专项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核查方法
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有关的银行账户相关资料、网银流水、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等;
2、查阅募集资金使用有关的采购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资料;
3、核实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股票发行方案中规定的用途是否相符。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 年度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苏州恒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恒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拟发行1,370,000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1.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07,000元。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用途为采购原材料。缴款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经济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102220229000111736,截止2019年3月8日,募集资金全部到位;2019年3月18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瑞华验字【2019】32070001号验资报告。
2019年4月10日,公司取得《关于苏州恒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9】1199号)。
(二)2019 年度第二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苏州恒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拟发行股票1,251,333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992,820元。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全资子公司苏州恒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基础建设(土建、装修)及公司采购原材料。缴款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经济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102220229000114291,截止2019年7月11日,募集资金全部到位;2019年8月5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瑞华验字【2019】32070004号验资报告。
2019年8月19日,公司取得《关于苏州恒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9】4009号)。
(三)2020 年度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28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拟发行股票2,000,000.00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4.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980,000元。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全资子公司苏州恒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厂房装修及公司采购原材料,其中299.4万元将用于全资子公司苏州恒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厂房装修,母公司将通过实缴资本的方式将募集资金提供给子公司,剩余的698.6万元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采购原材料。缴款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 司 吴 江 经 济 开 发 区 支 行 (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账 号 为
1102220229000131672,截止2020年10月30日,募集资金全部到位;2020年11月18日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0)第304013号验资报告。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的有关规定,建立并披露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等各方面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切实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2019 年度第一次股票发行
2019 年 2 月 1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以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