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5-24
证券代码:871578 证券简称:恒美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恒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10 日 08:30。
预计会议期限 0.5 天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1578 恒美股份 2021 年 6 月 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四)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
(五)审议《关于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本次股票发行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和本次发行的情况,特此约定:公司现有股东对本次发行的股票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的议案》
本次定向发行的目的是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进一步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股票不超过 500 万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公司与认购对象协商一致确定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价格为人民币 2.00 元/股。
(七)审议《关于因 2021 年第一次定向发行股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定向发行股票实施 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定向发行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实际情况,提请修订《公司章程》。
(八)审议《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定向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签订相关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约定股
票认购具体事项以及协议各方的权利义务,该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无异议函后生效。
(九)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定向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 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发行事宜,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的有关事宜。
(十)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 2016 年 8 月 8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挂
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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