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17
证券代码:871578 证券简称:恒美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恒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恒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05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1-023)。现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正,具体补充内容如下:
一、公告更正的内容
(1)更正前: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计划全部实施后,参与对象通过持有持股平台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不超过 500 万股,每股价格为 2.00 元,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更正后: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计划全部实施后,参与对象通过持有持股平台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不超过 500 万股,每股价格为 2.00 元,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不存在杠杆资金或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
(2)更正前:
“(三)股票认购价格及合理性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认购价格为 2.00 元/股。
1、每股净资产
根据 2021 年 3 月 16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
[2021] 304066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
的每股净资产 3.04 元。”
更正后:
“(三)股票认购价格及合理性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认购价格为 2.00 元/股。
1、每股净资产
根据 2021 年 3 月 16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
[2021] 304066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
的每股净资产 3.04 元。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 2020 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021,333.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送红股 8.001413 股,每 10 股转增 5.384999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
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5.384999 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
增 0.000000 股,需要纳税),每 10 股派人民币现金 2.724630 元。分红前本公
司总股本为 22,021,333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51,499,996 股。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51,499,996.00 股摊薄计算,2020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26元,每股净资产为 1.30 元。
本次认购价格高于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3)更正前:
“4、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目的
实施本计划主要是为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建立股东与经营管理层及公司员工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效机制。”
更正后:
“4、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目的
后期股权管理灵活性。近年来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迅速,公司业绩规模快速增长,公司对高技术人才需求随之快速增长。本员工持股计划不仅将核心人员进一步与公司进行巩固,同时,对公司未来引进的高技术人才提供激励平台,建立股东与经营管理层及公司员工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效机制。”
(4)更正前:
“2、解锁与限售
限售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得出售所持公司股票。限售期届满后可根据二级市场情况由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转让或出售。
若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股票解锁还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规范的规定及其在公司上市过程中作出的各项承诺。”
更正后:
“2、解锁与限售
限售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得出售所持公司股票。限售期届满后可根据二级市场情况由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转让或出售。
自股票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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