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1-17
苏州恒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修订稿)
住所: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富华路 388 号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2022 年 1 月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或全国股转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一、 基本信息 ...... 5
二、 发行计划 ...... 9
三、 本次定向发行对申请人的影响...... 21
四、 本次发行相关协议的内容摘要...... 22
五、 中介机构信息 ...... 26
六、 有关声明 ...... 28
七、 备查文件 ...... 33
释义
在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恒美股份 指 苏州恒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苏州恒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苏州恒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苏州恒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
公司章程 指 苏州恒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会议事规则 指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报告期 指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 1-9 月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定向发行规
则》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指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指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指 北京市炜衡(南京)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一、基本信息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苏州恒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恒美股份
证券代码 871578
所属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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