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05
泰辰控股(深圳)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 0 二五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3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3
第三章股份 ...... 4
第一节股份发行 ...... 4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第三节股份转让 ...... 6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6
第一节股东......6
第二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8
第三节股东会的召集 ...... 9
第四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0
第五节股东会的召开 ...... 11
第六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3
第五章董事会 ...... 15
第一节董事......16
第二节董事会 ...... 17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0
第七章监事会 ...... 20
第一节监事......20
第二节监事会 ...... 21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22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 22
第二节内部审计 ...... 23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23
第九章通知 ...... 24
第十章信息披露 ...... 24
第十一章投资者关系管理......25
第十二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26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26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 26
第十三章修改章程...... 28
第十四章附则 ...... 28
泰辰控股(深圳)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泰辰控股(深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泰辰控股(深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后海滨路 3368 号鹏润
达商业广场 3289。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88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不断推进体制和管
理创新,实现企业与客户的共同发展;构建和谐企业,实现员工自身成长与公司
事业发展的和谐一致;实现公司效益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股东回报最大化,
在企业发展的同时为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作出最大的贡献。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商业管理、自有房屋
租赁、停车场管理;计算机软件开发与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营销策划;
销售代理。(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第三章股份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