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1
证券代码:871580 证券简称:泰辰股份 主办券商:川财证券
泰辰控股(深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以“股东大会”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股东会”表述
第一条 为维护泰辰控股(深圳)集团 第一条 为维护泰辰控股(深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或者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十七条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公 第十七条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公
司公开转让或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司股 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集中登记存 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管。 集中登记存管。
若公司股份未获准在依法设立的
证券交易所公开转让,公司股东应当以
非公开方式协议转让股份,不得采取公
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份,股东协议
转让股份后,应当及时告知公司,同时
在登记存管机构办理登记过户。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拟购 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拟购
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符合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情
形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
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
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 资本:
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有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有关主 公司股票发行以现金认购的,公司
现有股东不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
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股票的优先认购权。
公司股票发行以现金认购的,公司
现有股东不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
股票的优先认购权。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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