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30
公告编号:2021-017
证券代码:871581 证券简称:灵智自控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灵智控(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
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我公司委托,对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上会业函字[2021]第 7921 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要求,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出具保留意见的事项
如附注“五、5”所述,灵智自控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存货中
合同履约成本余额 20,972,952.10 元,系以前年度工程项目成本结余,在本次审计过程中无法获取历年尚未结算的工程项目的预算、结算、工程增减量等项目资料,以至我们无法判断工程施工具体形成情况,对该等事项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二、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
公告编号:2021-017
会表示理解。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针对审计报告当中关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保留事项,公司董事会正组织公 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审计报告中所列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为保证经营稳定,提升自身持续经营能力,拟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项目分类立项管理。
2、加强对工程项目的预算、结算、工程增减量等项目资料的整理,有增量的项目资料要在工程施工过程对增量的数量和结算单价进行确认和整理。
3、加强对项目过程的控制,规范施工过程中项目资料的整理,尽量缩短结算的周期。
4、加强对项目经理的考核。
灵智自控(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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