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30
公告编号:2021-018
证券代码:871581 证券简称:灵智自控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灵智自控(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保留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我公司委托,对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上会业函字[2021]第 7921 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要求,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出具保留意见的事项
如附注“五、5”所述,灵智自控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存货中
合同履约成本余额 20,972,952.10 元,系以前年度工程项目成本结余,在本次审计过程中无法获取历年尚未结算的工程项目的预算、结算、工程增减量等项目资料,以至我们无法判断工程施工具体形成情况,对该等事项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二、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 2020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告编号:2021-018
1、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
告非标准意见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2、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公司实 际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将采取的措施
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及相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灵智自控(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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