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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5-30 10:01:20 股吧网页版
灵智自控:关于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收到关于给予灵智自控(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5-29



公告编号:2019-018

证券代码:871581 证券简称:灵智自控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灵智自控(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收到《关于给予灵智自控(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

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灵智自控(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年5月28日

生效日期:2019年5月24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灵智自控(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灵智自控),办公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科技园软件园高唐新建区高普路1025号第5层。

许少波,男,1965年8月出生,时任董事长。

秦培中,男,1974年4月出生,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

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19-018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挂牌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挂牌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给予挂牌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对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给予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挂牌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应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确保挂牌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年报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9-018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未按期披露2018年年报行为目前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若不能在2019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未按期披露2018年年报行为目前对公司财务造成不利影响。(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接受全国股转公司所采取的自律监措施。

2、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学习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制度、规则,完善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

3、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充分重视定期报告披露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19-018

《关于给予灵智自控(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167号)

灵智自控(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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