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3
公告编号:2026-008
证券代码:871582 证券简称:石大能源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西安石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富平石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平石大”)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
资本为 5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认缴 2550 万元,实缴 2550 万元,持股比例
51%;西安碧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认缴 2450 万元,实缴 2450 万元,持股比例 49%;
富平石大拟收购西安碧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碧清”)其持有的全部股权,经双方协商,公司拟以不超过 6000 万元人民币交易价格收购西安碧清持有的富平石大 49%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富平石大 100%股权。
2、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
公告编号:2026-008
以上。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计算上述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 2024 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44,026.51 万元,净资产为 15,013.03 万
元。
本次预计成交金额不超过 6,000.00 万元,相较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期末资产总额、净资产净额的比例,分别为 13.63%和 39.97%。公司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非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有关规定,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交易还需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26-008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西安碧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央路145号妇联西楼1幢3单元30302室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央路 145 号妇联西楼 1 幢 3 单元
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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