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28
证券代码:871589 证券简称:客都旭泰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客都旭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股权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转让方:南聚电投(广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南聚电投”)
受让方:广东旭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旭泰能源”)
交易标的:梅州市梅县区丙雁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丙雁绿能”)51%(即 765 万股)股权
交易事项:购买股权
交易价格:参考评估价格并结合市场情况,本次拟定总交易价 7,650,000.00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第二条:“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且根据《重组办法》第四十条:“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
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35430.98 万元,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资产净额为 23089.03 万元。根据北京正源天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梅州市梅县区丙雁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全部股东权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源天成评报字[2024]第 WE05915 号),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丙雁绿能账面资产总额 1664.96 万元,账面资产净额
1503.48 万元,整体资产经评估的总额 1499.58 万元。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书》,结合市场情况和丙雁绿能经营业绩,本次交易 51%(即 765 万股)丙雁绿能股权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公允确定交易单价 1 元/股,总价 765 万元。
综上,本次交易公司取得丙雁绿能的控股权,按孰高原则,丙雁绿能总资产
1664.96 万元占 2023 年度公司审计后合并总资产 35430.98 万元的 4.70%,净资
产 1503.48 万元占 2023 年度公司审计后合并净资产 23089.03 万元的 6.51%,均
未超过 50%比例标准,因此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从 2023 年 5 月 26 日至今,于 2023 年 6 月底完成客都绿能以 1260 万元
的总价购买旭泰能源 3.76%即 350 万股的股权资产(2023-041 号公告),加上2024-019 号公告的资产交易总价 4325 万元,以及本次丙雁绿能资产额,累计总
资产 7249.96 万元,累计净资产 7088.48 万元。累计总资产 7249.96 万元占 2022
年度公司审计后合并总资产 29236.84 万元的 24.80%,未超过 30%比例标准;累
计净资产 7088.48 万元占 2022 年度公司审计后合并净资产 20882.32 万元的
33.94%,未超过 50%比例标准。故不存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累计数额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购买股权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
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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