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871589 证券简称:客都旭泰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客都旭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客都旭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客都旭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客都旭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本公司的子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以合法、合规、追求效益为原则,做到周密计划、精打细算、规范运作,正确把握投资时机和投资进度,正确处理好投资金额、投入产出、投资效益之间的关系,控制投资风险。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业务规则,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条 未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或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而未履行法定批准程序,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赔偿在内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八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坚持安全、便于监督管理的原则,开户存放应选择信用良好、管理规范严格的银行。
第九条 公司应当在发行证券认购结束后验资前,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及时、完整地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
第三章 募集资金使用
第十条 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召开股东会
审议并及时公告。
第十一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不得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得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占用或挪用。
第十三条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应当严格按照公司内控制度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按公司资金使用审批规定办理手续。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 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二) 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它用途。
第十五条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内部决策程序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予以披露。
第四章 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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