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21
公告编号:2019-019
证券代码:871591 证券简称:浙江龙文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浙江龙文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龙文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龙文”)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19年6月19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9)第318089号)。
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股转系统发【2018】2533号)及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一、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2018年12月,浙江龙文公司对存货进行了全面盘点,盘点金额与账面金额差异4,817,197.10元,浙江龙文公司将差异额直接计入2018年的营业成本,由于浙江龙文公司无法对上述存货计入成本归属期的准确性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认上述盘点差异记入2018年营业成本的合理性。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浙江龙文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
公告编号:2019-019
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上述事项影响浙江龙文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特定项目,可能存在的未发现的错报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但是由于我们无法就此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是否有必要对浙江龙文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做出相应调整。《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七条规定,当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因此,我们对浙江龙文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保留事项段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导致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的判断,揭示了公司面临的风险,该意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2017年3月上线的仓库ERP管理系统存在的问题是公司当前核算不准确的主要原因,目前公司正在更换新的仓库管理系统,确保成本数据核算的准确性。公司董事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着谨慎原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表示认可。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所强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公正地反应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
公告编号:2019-019
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未来公司将按照股转系统信息披露的要求及时公告相关信息,保证投资者的知情权和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提醒投资者关注可能影响其投资决策的相关信息。
特此说明。
浙江龙文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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