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2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龙文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的风险提示公告
一、基本情况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系浙江龙文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浙江龙文;证券代码:871591,以下简称“浙江龙文”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和持续督导机构。
二、风险事项
1、浙江龙文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6月19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9)第318089号审计报告,对浙江龙文2018年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形成的基础:“2018年12月,浙江龙文公司对存货进行了全面盘点,盘点金额与账面金额差异4,817,197.10元,浙江龙文公司将差异额直接计入2018年的营业成本,由于浙江龙文公司无法对上述存货计入成本归属期的准确性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认上述盘点差异记入2018年营业成本的合理性。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浙江龙文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2、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6月19日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19)第318038号《关于浙江龙文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事项一:浙江龙文公司2017年将归属于2018年度的收入计入2017年的收入8,586,324.80
元,并对该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减少2017年营业收入8,586,324.80元及对应的成本;事项二:浙江龙文公司在2017年合并报表时,将非全资子公司舟山恒基机械零部件有限公司销售给母公司的未记账零配件收入2,080,828.15元直接计入合并报表层面,但未补记相应的销售成本、所得税费用等;事项三:浙江龙文公司2017年以固定资产向舟山海日模具制造有限公司和恒基公司投资,合并报表时重复确认固定资产原值1,999,976.31元和累计折旧1,999,976.31元;事项四:浙江龙文公司在2017年合并报表时,将非全资子公司舟山汇中自动化有限公司销售给母公司的未记账零配件收入104,258.04元直接计入合并报表层面。”
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处理,据此调整减少2017年净利润281.22万元,调整比例为-34.62%,调减2017年收入858.63万元,调整比例为-9.67%。
3、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9)第318089号审计报告:浙江龙文2018年度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101,184,263.06元,2017年度合并报表营业收入80,250,168.46元,同比增长26.09%;2018年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70,164.26元,2017年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35,296.49元,同比下降-224.12%,2018年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下降。
主办券商已经履行对浙江龙文的持续督导义务,要求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一旦发生风险事项应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并告知主办券商。主办券商也将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督促公司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上述事项,注意投资风险。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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